緊急脫險方法四:車輛起火
一、致險情形
在行駛過程中,車輛發生起火情況較為常見,起火原因一般使車輛維護保養檢查不到位或人為因素導致,常見著火位置主要為發動機艙或車輪著火,以及人為因素導致車廂內部著火。
二、處置措施及要領
車輛起火時,駕駛員應保持清醒頭腦,根據“先人后車”的原則,按照“停車、開門、斷電、疏散、警示、撲救、報警“等一系列處置程序,進行應急處置。
首先,確保人員順里逃生,然后盡量采取措施減少車輛及周圍物品損失,及時進行把報警、報告。
1. 立即選擇安全地帶停車,盡量避開加油站、人員密集區、住宅區、學校、高壓線、易燃物、樹林等區域。
2. 打開車門,關閉點火開關、電源總開關。
若情況緊急,可就地停車,及時疏散車上和車外人員,做好后方安全警示。
3. 若車門打不開,應組織車上其他人員打開應急門窗或用應急錘擊破車窗玻璃,盡快從應急門、應急窗逃生。
4. 車廂內著火,駕駛員應首先利用車內應急逃生設施、設備,打開車輛應急逃生通道,并利用車載滅火器進行撲救,壓制火勢,減少人員受傷的危險。
發動機或車輪著火,盡量不要打開發動機罩,并從車身通氣孔、散熱器或車底側采取滅火措施。
5. 滅火時,應站在上風位置順風對準火源根部。同時,也可用路邊的濕沙、濕土掩蓋滅火。
若起火位置位于長大隧道內,且車輛無法使出時,可使用隧道內側壁配置的滅火器、消火栓、固定式水成膜滅火裝置等消防設施。
6. 在疏散人員時要逆風方向躲避。
當火焰逼近自己時,應注意保護裸露的皮膚、不要張嘴呼吸或高聲呼喊,以防煙火灼傷上呼吸道。
7. 駕駛員在做好車上人員疏散后,應立即撥打119、122報警電話,報告事故相關情況,并向所屬企業報告。
三、注意事項
1. 嚴禁駕駛非法改裝車輛上路,按照規定對車輛做好定期維護和出車前的日常檢查。
2. 車輛必須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出車前檢查滅火器指示針是否指示在正常的壓力區域,發現有問題的立即更換或維修,確保能夠正常使用。
3. 駕駛員在出車前應熟練掌握車輛配備的安全應急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
四、記憶口訣
車輛起火濃煙重,迅速離車防毒物。
一停二開三疏散,控制火勢降損害。
利用車載滅火器,防止通風車緊閉。
滅火位置占上風,疏散人員要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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